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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生顺 律师 杨生顺系云南著名医疗律师,2003年就做医患服务,至今服务医疗机构法律顾问十余家,医患纠纷案件300余件。2018年成立晨昀医患律师团,系云南省团队人数和办案量都不二的团队。团队成员6名,有:杨生顺律师 杨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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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生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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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处罚标准有哪些?

  医生有执业的,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行医处罚标准有哪些?下面本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非法行医罪处罚的标准如下:

  一、非法行医罪处罚的标准

  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职业医师法》、《母婴保护法》等均对合法行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进行行医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非法行医。

  其中,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都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形。

  三、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罪

  很多人对“非法行医”有一种误解,认为“非法行医”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非法行医罪”,事实上,“非法行医”与“非法行医罪”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非法行医”,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简单地说,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从“非法行医”的定义可以看出,“非法行医”的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而可能仅是一种违法行为。

  所有法律法规,只要规定医疗卫生的管理秩序、管理界定医疗机构及医生执业资格的,都是“非法行医”中所指的“法”,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标准根据影响就诊人的身体情况来界定,分别处以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以及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国家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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