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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生顺 律师 杨生顺系云南著名医疗律师,2003年就做医患服务,至今服务医疗机构法律顾问十余家,医患纠纷案件300余件。2018年成立晨昀医患律师团,系云南省团队人数和办案量都不二的团队。团队成员6名,有:杨生顺律师 杨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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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生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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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为什么越来越多?

  医疗机构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其管理水平却没有相应跟上。一些医生在接诊时往往过多地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医德医风状况不尽如人意。导致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下面小编为你讲解医疗纠纷为什么越来越多?

   医疗纠纷为何越来越多?

  “从1998年的50多例,到现在的每年200例左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数量呈逐渐增加之势。”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透露。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一条重要渠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数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医疗纠纷的一些新变化。

  自2002年9月成立以来,山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已组织了194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中被鉴定为事故的有97例,平均事故率达50%。鉴定办公室主任于群贤分析,百姓就医需求大幅增加,使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迅速,发生医疗纠纷的几率也就大了很多。

  医疗机构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其管理水平却没有相应跟上。一些医生在接诊时往往过多地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医德医风状况不尽如人意。部分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出现问题后不积极补救。“大多数事故并不是因为医生的技术水平不够才发生的,责任心不强才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于群贤说。

  医疗纠纷的增多还有深刻的社会和体制原因。“医疗费用的大幅上涨与百姓收入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纠纷的增加。获得一定数量的经济赔偿是许多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考虑。”于群贤分析说:“另外,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值往往过高。而现有的医学水平有限,医疗过程本身风险很高,不确定因素也多。在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一旦治疗不能达到他们所预期的效果,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就很大。”

  另外,还有一个使医疗纠纷数量增加的重要原因,即患方维权渠道的畅通。2002年9月开始实施的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允许患方复印病历等规定,以及司法部门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采取“举证倒置”原则,给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及家属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一条相对畅通的途径,使患方和医方的地位更平等

  医院对策:预防为先

  面对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为了省却事后处理的麻烦,各医院纷纷采取预防性措施。

  各家都将医疗事故发生率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与医生及其所在科室的利益挂钩。针对患方对医方在诊治前的告知不到位有很多不满的情况,医院将告知制度的健全作为预防医疗纠纷的重要举措。“医院要求医护人员在治疗前一定要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意外情况等全部向患者说明。”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医务处刘处长说。

  山东省立医院还专门组建了医疗安全管理科。在医疗纠纷处理难度日渐加大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一批既懂政策法律、又懂医学,还要有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的人来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据介绍,2002年3月成立的医疗安全管理科的任务是寻找医疗管理中的缺陷,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定期公布各科室医疗纠纷数量、处理结果等,建立科室医疗安全档案;每年根据有无医疗事故以及发生事故后处理的态度等因素评选医疗安全奖。

  为增强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山东省立医院还建立起“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医护人员一旦发现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确实存在某些缺陷并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时,要发出医疗纠纷预警。他们根据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每一级别分别制订应对方案。并根据医疗纠纷预警登记,督导出现预警的科室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病历复印保驾病历安全

  2002年5月,张某因车祸右腿膝盖后部受伤,在某医院经历了7次手术以后,他的右腿踝部以下被截肢。此后,张某的父母先后20多次去医院讨要儿子的病历。但当医院最后同意提供病历复印件时,张某却发现病历被明显修改过。他认为,医院这样做是为了掩盖失误:在第一次手术时,固定一块脱落小骨的钢针别到了血管上,造成右腿膝盖以下缺血11小时,最终不得不截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骨科专家在对比了两份病历之后认为:修改前的病历记载足以证明患者下肢缺血是医疗事故造成的,而按修改后的手术记录进行鉴定,医院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的鉴定采用的是文检,所用资料大部分来自病历记载,病历的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利益。”山东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于主任说。正因为如此,修改病历成了医院逃避责任、减少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对自己不利因素的最佳方法。有的医院对病历的修改已经到了让人可笑的地步,“有的病人死亡了,但记录单上还写着:呼吸血压正常,医嘱由2级护理转为3级护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依据条例制订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也规定: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这些规定使原本被医疗机构紧紧捂住的重要证据得以公开,医院想对病历恶意修改不再轻而易举。

  记者在山东省立医院医务部看到,一张指引病人前往复印病历的指示被贴在显要位置。其他一些医院也都为病人复印病历提供了方便。而在以前,这是要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手段讨回公道的患者和他们的家属最头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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